(一)若未签书面预约协议且未收定金,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不担违约责任。此情况下,买卖双方可直接沟通,结束交易。
(二)若已签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或收取定金,收取定金要双倍返还;签了预约合同且约定违约金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买卖双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三)一般情况下,预约合同仅促成正式合同签订,买方通常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卖方担责后可终止交易。
(四)若预约合同具备本约合同主要条款且买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卖方违约担责更重。此时卖方需谨慎对待违约后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结论:
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未签书面预约协议且未收定金,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不担责;若签预约合同或收定金,需依约处理,承担相应责任后可终止交易,特殊情况可能担更重责任。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若未签书面预约协议也未收取定金,双方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所以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且无需担责。若已签订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或收取定金,就要按约定处理。收取定金的要双倍返还;签了预约合同且约定违约金的,需支付违约金。预约合同义务是促成正式合同签订,一般买方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卖方承担责任后可终止交易。不过,若预约合同具备本约合同主要条款且买方履行主要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卖方违约责任更重,但这种情况少见。若你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类似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签订正式房屋买卖合同前,若未签书面预约协议且未收定金,卖方有权单方终止交易且无需担责,因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若已签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或收取定金,则按约定处理。收取定金要双倍返还,签预约合同且约定违约金的需支付违约金。预约合同义务是促成正式合同签订,买方一般无权要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卖方担责后可终止交易。
2.若预约合同具备本约合同主要条款且买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卖方违约担责更重,但这种情况少见。
3.解决措施和建议:
-买卖双方在交易前应谨慎考虑,若有交易意向,尽量签订书面预约协议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收取定金或约定违约金应合理,避免过高或过低。
-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1.在正式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前,如果双方既没签书面预约协议,卖方也没收定金,那卖方能单方面终止交易,不用担违约责任。因为这时还没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
2.要是签了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或者卖方收了买方定金,就得按约定处理。收了定金的,要双倍返还;签了预约合同还约定了违约金的,得按约定付违约金。
3.预约合同的义务主要是促成正式合同签订,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卖方承担相应责任后可以终止交易。
4.要注意,如果预约合同有了本约合同的主要条款,而且买方履行了主要义务,可能会被认定为本约。这种情况下卖方违约,要承担更重的责任,不过这种情况比较少见。
法律分析:
(1)在未签订书面预约协议且未收取定金时,由于未形成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关系,卖方有权单方终止房屋交易,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签订了房屋买卖预约合同或收取了买方定金,就要依约处理。收取定金的要双倍返还;签订预约合同且有违约金约定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3)预约合同的义务主要是促成正式合同签订,一般情况下买方不能要求强制履行房屋买卖,卖方承担责任后可终止交易。
(4)若预约合同具备本约合同主要条款且买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可能被认定为本约,卖方违约责任更重,不过这种情况较少。
提醒:签订房屋买卖相关协议时要明确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卖方需谨慎对待定金收取和预约合同签订,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
专业解答在签订佳构居屋合同后,若尚未办理网签手续,购房者仍可选择撤销交易。但根据购房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违约方需支付违约金并补偿开发商损失。购房定金通常不可随意退还,仅在特定法定条件下,如开发商原因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因素导致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有权要求返还定金。
专业解答不少人在签了房屋购买合同又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想按照合同约定购买房屋,那么这种行为就属于违约行为,并且给卖方造成了损失。如果在签了房屋购买合同之后反悔了,当事人可以与卖方商量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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