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破产
企业职工应得的
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普遍遵循这样的原则:根据
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确定,按照每满一年便向劳动者支付一个
月工资为基准。若劳动者的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未达到一整年的时长,则可以视为一年;而当劳动者的工作时长不足六个月之时,将向他们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相应的
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我们所提到的月工资应当理解为,它是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当中的平均
工资。如若劳动者的月工资超出用人单位所在地直属市、指定区域的国家级人民政府公开展示的本地区员工上年度平均月工资的三倍之多,那么向他们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将会以此倍数为准,同时,向其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年限也不能超过十二年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