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面临停业解散的艰难时刻,每位员工都理所应当地享有获取正当补偿的权利。根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针对此类情况,用人单位应当按照
劳动者在其企业中所服务的年限进行计算,并依据该年限长度,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
经济补偿金额。具体而言,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包括已经工作满整整一年的时间),则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平均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而对于那些在用人单位工作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劳动者来说,同样可以视为已工作了一整年,因此也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的平均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至于那些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半年的劳动者,他们同样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半个月的平均薪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提到的“月平均薪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所获得的所有收入的总和除以十二之后所得出的平均值。在处理
赔偿事宜的过程中,通常建议首先与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充分的协商与沟通。如果经过努力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劳动者可以选择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在此过程中,劳动者需要准备好
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记录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相关
证据资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