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职了五年前加班费按什么算
对于离职后主张五年前加班费的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如果五年前的加班费在离职前就存在拖欠且未超过仲裁时效(离职一年内主张),一般按照当时实际加班的情况,结合当时的工资标准来计算。例如,平时加班按1.5倍工资,周末加班按2倍工资,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倍工资计算。若已超过仲裁时效,可能难以得到法律支持。
二、离职五年后追讨加班费适用啥法律规定
离职五年后追讨加班费,主要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职五年已远超该仲裁时效,若对方以时效抗辩,可能无法获得仲裁或法院支持。不过,若能证明存在时效中止、中断情形,仲裁时效可重新计算。《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加班费,若能突破时效障碍,可依此主张权益。
三、离职五年追讨加班费法律时效如何认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自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离职五年才追讨加班费,通常已过仲裁时效。
不过,若存在时效中断情形,如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同意履行义务,时效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若存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导致当事人不能在规定时效内申请仲裁,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若无上述特殊情况,仲裁委大概率会以超过时效为由不予受理。
在探讨离职了五年前加班费按什么算时,我们还需关注一些相关要点。首先,要考虑加班费计算的时效问题,虽然您关注的是五年前的加班费,但劳动仲裁的时效可能会对主张产生影响。其次,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至关重要,它会直接影响最终的加班费数额,比如是按照基本工资,还是包含绩效等其他部分来计算。若您对五年前加班费的计算细节、时效规定以及计算基数等仍有疑问,或者在主张加班费过程中遇到难题,别让困惑继续困扰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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