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劳务用工的辞退事项,并不必然涉及
赔偿责任。通常而言,
劳务合同终止后,并无补偿支付的义务,但若雇佣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存在
违约行为,受害一方可据此向其索求
赔偿权益。劳务合同,乃采取劳动力形式,为社会提供服务的民事契约关系,乃
当事人各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于某一项特定劳务及其合格成果达成共识之协议。关于赔偿事宜,皆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相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