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患病导致无法履行岗位职责而申请离职时,应获得何种程度的
赔偿?当员工在患病疗养期满后,仍然无法胜任原先所任职务并未能胜任公司另行为其提供的新职位时,该用人单位有权额外向
劳动者支付一个月薪酬作为补偿后,依法终止与劳动者之间的
劳动合同关系。但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须事先获得劳动者本人的同意或在预先支付其一个月薪资后,方能依法解除同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
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