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采取以下途径寻求帮助并解决问题:
首先,可向所属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进行投诉举报,请求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其次,亦可向当地的
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查阅房产档案,并复印其中的
契税发票办证留存在档案中的部分内容。若以上两种方式均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