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您成功地提
起诉讼,我们需要准备以下六项必要材料:
1.
民事起诉状正本一份以及与被告人数相等数量的副本。
2.关于形成
当事人权力合法性的证明文件。若名义上的所有者为个人,必须提交个人
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制件,例如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等。而对于
法人团体或者其他组织来说,需
递交其发起成立的证明文件,如由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
营业执照传真件或者最近三个月内的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社团法人注册监管机构出具的证件。如果原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还须提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相关负责人的证明书。
3.被委托人以
代理人身份代替所有者进行起诉的话,需要向法庭出示原告的
授权委托书。若代理人是用自己的名字代表原告,同时还要附带提供他自己的身份证
复印件;若代理人是由律师事务所
委派,除了授权委托书外,还需提供律师事务所的正式信函以及代理人的执业证件的复写件。
4.用以证实
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
法律关系存在的文件,如
劳动合同、
工资单等等。
5.负责对此争议做出
仲裁裁决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发出的仲裁裁决书及其副本,装有仲裁决定信的已发送回执以及仲裁庭拒绝审理的通知这些能够证明该法律关系经过了前期劳动争议
仲裁委员会处理的文件。
6.与
诉讼请求有关且将要在法庭上呈现的其他特定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
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