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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辞职不让走怎么办,没有合同

倘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并遭遇辞职受阻之困境,请注意,劳动者仍具有法定权利。
根据中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条款,即第三十七条,明确指出,如果劳动者未能与雇主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则只需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形式进行通知,便可结束双方间的劳动关系;同样重要的是,第九十条阐明,如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不够谨慎,违反了法律法规或对其所从事职业领域的保密义务有所疏忽,亦或是侵蚀了原雇主在竞争范围内的独特地位,那么他们将承担因终止劳动关系而给原雇主带来的经济损失和损失补偿的责任。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应铭记自身权利,首先用书面形式通知雇主,并在三十天后无需得到雇主的批准即可离职。
如果雇主采取任何可能侵犯到劳动者权益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并寻求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修订: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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