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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合同终止后用工单位是否需要赔偿

劳务派遣协议终止的情况下,用工方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
当劳务派遣劳动合同期届满而解除时,劳动者将有权要求获得经济补偿,该款项应由作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企业支付,即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的那家公司。
其原因在于,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动者之间形成了实质性的劳动关系,因此,两者之间的法律义务应当由劳务派遣公司来承担。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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