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转让已预售的
商品房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以下将详细阐述相关流程:
首先,
购房者需提前向售房方提交正式的
退房申请;
其次,买卖双方应通过充分沟通,以期就变更事项达成共识并签署书面协议;之后,售房方须在收到退房申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为购房者妥善办理退房手续;
最后,买卖双方需与新的
受让人共同签署预售
商品房合同,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及网签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