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乡村地区,由于房屋
拆迁引发的
纠纷问题极为普遍。为了有效解决此类纷争,申请人可尝试以下几种途径进行维权:首先,申请人可选择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
行政复议申请书,针对争议事项的具体情况,被拆迁人作为案件中的原告方时,有权利启动
诉讼程序,应用法律手段坚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作为被告的拆迁人提
起诉讼,则应依法向人
民法院请求先予执行或者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通过充分掌握并实践上述方法,申请人将能更为全面地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持。
《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
行政案件,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
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