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
房屋产权纠纷的法律程序时,必须明确指出:
诉讼费用的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根据
诉讼标的的价值来进行计算和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诉讼费的具体收取方式如下:(一)对于财产类案件,应根据
诉讼请求的金额或价格,按照以下比例分阶段累加缴纳:
1、若诉讼标的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则每宗案件需缴纳50元;
2、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1万元至10万元之间,则按照
2.5%的比例缴纳;
3、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20万元之间,则按照2%的比例缴纳;
4、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20万元至50万元之间,则按照
1.5%的比例缴纳;
5、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则按照1%的比例缴纳;
6、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100万元至200万元之间,则按照0.9%的比例缴纳;
7、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200万元至500万元之间,则按照0.8%的比例缴纳;
8、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500万元至1000万元之间,则按照0.7%的比例缴纳;
9、若诉讼标的介于人民币1000万元至2000万元之间,则按照0.6%的比例缴纳;
10、若诉讼标的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则按照0.5%的比例缴纳。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