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因员工自身缘故导致公司单方面
解除劳动关系,则无需给予相应的
赔偿。
2.对于员工由于雇主原因不得不
终止劳动合同时,他们有权获得
经济赔偿金。
3.若雇主选择解除劳动合约,务必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给员工经济赔偿金。
4.如是员工无明显过失,则员工为公司服务每满一年后,公司应向该员工提供一个月薪资的补偿规划;
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者,以一整年来划算;
未满六个月者,给予半个月薪资的补偿。
《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