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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金

在此,我们需要提醒您在遇到以下问题时的维权方式:首先,无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还是满一年,若未与劳动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都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其次,未签订劳动合同时,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以诉诸劳动仲裁机构,请求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同时,也可以对用人单位存在的缴付社会保险不足额或未支付加班费用等行为提起仲裁申请,要求予以赔偿;
第三,用人单位不愿意或者拒绝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一旦发现,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利责令用人单位进行整改,并且可能会给出罚款的处罚;
第四,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恶意拖延签订劳动合同而导致劳动者失去工资收入、遭受工伤及医疗待遇损失等严重后果,除了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之外,用人单位还需支付比例高达25%的额外赔偿金额
另外,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给予行政处罚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最新修订: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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