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开发商违约行为的几种情况如下:
首先,房子竣工后发现质量问题但仍然进行销售;
其次,将同一套房屋同时出售给多个买家即“
一房两卖”;再者,开发商所交付的精装修房屋存在质量瑕疵或者与展示中的样品屋存在差异;除了上述两点之外,如果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日期履行
产权过户手续;
最后,开发商未能如期向业主交付使用的房屋均属于违约范畴。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