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学领域中,“手腕骨折”专指腕骨发生骨折现象,依据中国劳动保险部门有关
工伤评级的规定,该病症符合
十级伤残的评定范畴。人体共有八块腕骨,无论是遭受直接
暴力还是通过间接外力作用,都有可能导致腕骨产生骨折情况,从而引发腕关节的疼痛、肿大以及运动范围受限等一系列临床症候群。当涉及对腕骨骨折患者进行
伤残评定时,我们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工伤与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作为参考依据。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绝大部分患有腕骨骨折的病人均可被评定为十级伤残。在得到明确的鉴定级别之后,
当事人便可以据此向相关责任单位索求应得的
赔偿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
工伤认定的,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
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
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
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