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现行法律
法规之规定:对于
十级伤残程度者,法定
赔偿额应为其个人
工资的7倍。若此种情况下
劳动合同终止或受雇员主动申请
辞职时,用人单位需向此等员工支付一次性的
工伤医疗
补助金以及
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两项补助金的具体额度将由各省级行政区划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制定与颁布。
此外,十级伤残还可依赖于一部法律文件作为支撑——即《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伤保险条例》,其中第三十七条有提及到员工在因工受伤且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程度时,将会获得如下福利待遇:
首先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程度全额支付一笔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具体金额的规定分别为:
七级伤残为员工13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
八级伤残为员工11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
九级伤残为员工9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而最为常见的十级伤残则为职员7个月的个人工资收入。
另外,如果劳动或者劳务
聘用合同届满或者员工自愿解除此种
合同关系时,工伤保险基金也会支付一笔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而用人单位同时也要向员工支付一笔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
至于这两类补助金各自具体的额度规定,仍然需要参照各个省级行政区划的相关政府部门的指定与颁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单位缴纳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一、二、三、六项以及第七项中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单位支付第四、五项以及第七项中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支付以上全部七项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