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月嫂在
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待遇问题,如双方已签署劳务协议则通常无需额外付薪资;
但是若与家政公司存在
劳动关系且在节假日工作的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有义务按相应比例为员工发放
加班费用,且此金额不得低于日常
工资标准的三倍。《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
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