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的保护效力是不可否认的。在一些场合下,企业为其雇员投保了工伤保险,这意味着这些雇员有资格享受到相应的工伤保险权益;然而,正如我们所了解的,已经支付的保费是无法被退还或取消的。若员工在与原单位解除合约之后暂时还没有找到新的工作,那么该名员工的工伤保险缴费将暂停施行,但同样地,这段时间内也并未发生任何撤销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
工资总额,根据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