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关系专题 > 公司关闭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关闭解散如何赔偿员工

当企业面临解散时,雇员能够得到以下几种赔偿事项:
首先,企业应当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各员工,以便人事安排和解除劳动合作协议
若未建立提前通知的制度,那么该公司便应当向各位员工额外发放一个月的薪酬作为补偿。
其次,企业解散时需向各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此种经济补偿应根据雇员在当前单位所工作的时间来决定,即每满一年则需支付一个月相应月份的月薪作为补偿;
对于工作超出六个月而未满一年的职员,将按照一年来计算;
对于工作期限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日平均收入作为补偿。
原则上来说,企业在解散时必须依法保障全体员工的权益,例如支付当月应有工资、提供经济补偿金、补充购买社会保险等等。
然而,如果在解散后经过法定的清偿步骤,发现已无能力负担或者资不抵债,那么这些员工就难以获得合适的补偿或者仅能收到微薄适度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修订:2024-05-31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