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鉴定赔偿方面,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用,这其中涵盖了诊治过程中的药物费用、治疗手段的耗资以及住院所花费的各项费用;
其次是对于工伤职工因前往统筹地区之外进行就医时所需要承担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再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误工费;
此外,还有职工在住院期间治疗工伤所需的伙食补助费用;
最后,如果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并得到办事机构的批准,工伤职工前往统筹地区之外进行就医时所需的交通与食宿费用也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相应的支付,而具体的支付标准则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来制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经办事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