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缔结婚姻关系之日起尚不足一个月的时间内,若女方提出解除婚约,男方有权要求退还彩礼。
具体而言,涉及到能否索回彩礼这一问题时,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的明确规定,倘若男女双方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然而在婚后的这段时间里,双方并未实际共同生活过,那么在离婚之后,男方有权向女方追讨彩礼。
此外,若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的行为导致其自身经济状况陷入困境,那么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亦将对男方主张在离婚后向女方索回彩礼的诉求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