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中,遗嘱可以由两个人联合签署,称为合立遗嘱。
该种形式的遗嘱是指两位或多位遗嘱人共同制定同一份遗嘱,以确定他们在离世之后各自或共同留下的财产的继承人。
当自然人通过立遗嘱来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时,他们有权将这些财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中的某一个或几个进行继承。
对于遗嘱效力的确认,我们应该遵循私法自治的原则,只有那些真实表达了遗嘱人意愿的遗嘱才会被认为是有效的。
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手写,并在上面签字,同时还要注明日期(包括年份、月份和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