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购房合同公证的过程中,该业务通常会在房地产所在地的公正机构进行。
当当事人提交相关的申请资料之后,公正人员将会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并且,他们会通知当事人填写一份名为《购房合同公证申请表》的文件。
在这个步骤之后,当事人需要按规定缴纳公证费用,公证程序才能够正式启动。
然后,公正人员将会对房屋所有权的转让双方分别进行面谈,并会详细记录谈话内容,形成谈话笔录。
最后,当所有步骤完成之后,公正人员将向法院提交购房合同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