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
社会保险转出业务时,尽管无需
劳动合同作为文件资料的一部分,但仍须提交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终止
劳动关系的情况,劳动者在申请办理
社保转出手续时,普遍需要提交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以及个人
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而非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
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
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