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雇主需要向员工支付额外的
加班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工作。
即,
劳动者在约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继续工作。
2、在工作日内
加班。
3、在休假时间加班,如周末或公休日。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如果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雇主都必须按照相应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高于其正常工作时间
工资的报酬:
(一)要求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在休息日要求劳动者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在
法定节假日要求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