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
劳动纠纷的
仲裁程序中,若调解书已具备法律约束力,则另一方无法提
起诉讼,反之,倘若有任何一方
当事人拒绝履行调解协议,那么另一方有权依法提出
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如若调解书尚
未生效,当事人可选择不签署该调解书,亦可向
仲裁庭提出尽快依法作出裁断之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四条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
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
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