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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有什么注意事项

工伤鉴定后有什么注意事项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2024-04-29 09:35:25 已帮助208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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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后有什么注意事项
工伤鉴定事宜须遵守的重要事项如下:
首先,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应认真检查鉴定结论是否存在任何疑问或不当之处。
如对鉴定结论中的级别表示质疑或是怀有疑虑,可于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个自然日之内提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再度鉴定,从而确保劳动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其次,根据鉴定的具体规定,可以运用科学方法计算得出相应的赔偿金额。
最后,当与雇主协商解决索赔事项无法达成合意时,应当寻求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上诉期内向二审法院提起申诉
在仲裁或是判决生效之后,若雇主未能按时支付赔偿费用,劳动者可以依据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交执行申请,以便尽快实现权利救济。
在此提醒广大劳动者,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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