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工资福利专题 > 如何认定恶意拖欠工资

如何认定恶意拖欠工资

恶意拖欠员工薪酬是指企业通过转移资产、隐匿财产等手段躲避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或是存在支付能力却故意不予支付劳动者之薪资。
根据法律规定,员工的薪资应以货币形式每月按时发放至其手中。
若遇到节假日或休息日,应当预先在最近的工作日予以支付完毕。
同时,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扣除或者无故拖延员工的薪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最新修订:2024-04-25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