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时,相关处理方式如下:1.卖方需向买方退还房屋价格款项,而买方也需在收到退还后将房屋返还给卖方;
若在此过程中出现由于买方装修导致的房子价值增加的情况,卖方可以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作为给买方的经济上的安慰。
2.有过失的一方应就其行为对另一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双方均存在过错的,在此情况下他们需要共同分担因其不妥行为所带来的损失和代价。
3.如果确系开发商的恶意行为导致了该书面协议的失效,那么买方有权利通过法律手段,请求开发商承担已支付的购房总价的双倍数额作为惩罚性的赔偿。
4.倘若双方当事人存在故意勾结并以不当行为损害了国家、集体的利益以及第三者的合法权利,那么政府有权利没收双方当事人的全部财富,这些财产将由国家全权接管或者予以返还给第三方。《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