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领域,房屋转租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租赁模式,即承租人在获得房屋使用权之后,再次将其出租给他人的行为。
然而,要想实现这种转租,需要同时满足两个必要且关键的法定条件:
首先,必须得到原始房东的明确许可;
其次,所收取的租金不能超过初始租金标准。
如果实际情况需要提升租金,那么增加部分的收益也应当交付回房东手中,因为租金乃是房屋的主要收益来源,理应归物业所有者持有。
综上可知,只要齐备了以上两条规定,达成的转租便是合规合法的,由此产生的转租费用自然亦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和支持。《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