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到的二手住宅倘若被判定为嫌恶之地(即"凶宅"),那么买家是依法享有退房权利的。
假设在购房过程中,卖方故意对这一重要信息进行隐瞒,那么作为买方,他们便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当然,也有可能是在房屋内曾出现的"意外"事件使得其成为重大事项或者重大缺陷。
但是,如果房地产出售方故意隐瞒这种情况,他们就违反了诚实信用的原则。
因此,对于这种情况,买方仍然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提出退房的请求。
所谓的"凶宅",就是指房屋内发生过人类因非自然原因死亡的事件,例如:
自杀、谋杀等相关事情。
过去则将这类住房看作是不祥或存在幽灵的地方。《民法典》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