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受害者不幸离世之时,赔偿责任方必须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施救过程中产生的医疗费用、交通费用及住宿费用等相关开支;
其次,丧葬处理所需费用以及对被抚养人员的生活补助费用、对死者的伤亡补偿费用;
再者,是允许受害人家属在处理葬礼事务中所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及因停工所带来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等;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环节,即死亡赔偿金,其额度需根据案件审理所在地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基准,以二十年为期进行计算。《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