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劳动合同到期但未能得到
续签且继续履行工作职责的情况下,
劳动者和其雇佣单位之间已经建立了事实上的劳资关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有义务在员工正式开始
入职工作后的第一个月内跟劳动者签署新的
劳动合同。
若超过此期限仍未与其签署新劳动合同,企业需要按照每月两倍薪酬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报酬,而最长付薪时长至多为11个月。
若是
雇佣关系自然终止日期超过一年却依旧未签署新的劳动合同,那么此时将被视为已同劳动者达成协议并签订了不定期劳动条约。《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
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
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