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遭受工伤伤害的员工,他们有权得到以下多种形式的赔偿:首先是在没有导致身体残疾的情况下所能获得的赔偿,包括报销医药费用和住院治疗期间的饮食补贴、生活护理费用以及在工伤期间应得的正常工资收入、旅行及膳食住宿费用等等。其次是当工伤引发了身体残疾时,维护其合法权益,员工还可以获得医药费用、住院治疗期间的饮食补贴、生活护理费用、工伤期间应得的正常工资收入、旅行及膳食住宿费用等,以及辅助器械的购置费用。除此之外,他们还将享受到规定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最后,若是由于工作原因而意外去世的员工,他们的家属可以得到丧葬补偿金、一次性死亡补偿金以及对家人的长期抚养金。《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