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强调的是,用人单位在员工
入职后的第一个月至一年内还未能与其签订书面
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他们应该按照规定向该员工每个月支付双份
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已经建立了正式的
劳动关系,但没有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之内与其签定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