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员工在离职期限尚未届满时遭到企业制止并被要求提前离岗这一问题是否合理合法,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者需要至少提前30天向企业
递交书面申请以表示有意愿辞去当前职务;
在这期间以内,企业可以自由决定审批时间,通常情况下在收到
辞职信后的1至30天即可完成手续。
因此,如果员工在提前满30天告知单位自己有离职意向之后,公司却依旧要求其提前离岗,这种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并不属于
侵权范畴。《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