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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什么时候鉴定

关于什么时间段适合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国家法律并未明确规定,但通常是在做完工伤认定之后。
然而,当劳动者或雇主中的其中一方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表示愿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时,就需经过特定的60日流程来完成这一程序。
此时,虽然工伤认定已经获得批准,但仍需等待提起行政复议的用人单位的决定才能启动伤残鉴定,若工伤认定事宜出现行政复议,则伤残鉴定将被暂时推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员工因工受伤后,其状况在经治疗后达到相对稳定状态,并且可能导致身体残疾或影响劳动能力时,应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在此基础上,该法规也进一步阐明了在推定为工伤的决定发布后,若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工伤职工治疗期间所产生的治疗费,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会停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最新修订:2024-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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