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在其他人打工的过程中,并不全部都是
劳动合同关系,也有的是属于
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
劳动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概念,劳务关系并不受
劳动法保护。根据我国
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劳务关系中受伤不能叫做
工伤,只能叫
人身损害,可以要求
侵权方进行人身
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内容】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
暴力等
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
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点击快速获取专业回答】
如果有其他的法律问题烦恼,需要专业指导的话,可以直接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