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及时通知对方:在房屋租赁合同履行中遭遇不可抗力,要第一时间告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情况,通知内容涵盖事件详情、预计持续时长以及对合同履行的具体影响,以此减轻可能给对方带来的损失。
(二)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达成时,双方可就合同变更或解除进行协商。例如房屋因不可抗力损坏无法正常使用,可协商减少租金、延长租期或者解除合同。
(三)公平处理已履行部分:对于合同已履行部分,按照公平原则处理。已履行部分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失的,各自承担相应损失;未履行部分,依据不可抗力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不过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