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析】
工程项目进行转包后,转包单位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
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法律依据内容】
《保障
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
分包单位对所招用
农民工的实名制管理和
工资支付负
直接责任。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和工资发放等情况进行监督。分包单位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工程建设项目转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先行清偿,再依法进行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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