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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说法合理吗

迟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说法合理吗
新员工入职到新的单位时候,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了才保障自己的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权益就可能会受到公司的侵犯。《劳动合同法》中规定,当事人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2024-02-27 19:42:39 已帮助198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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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解除劳动合同这个说法合理吗
一、如果公司职工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一年迟到五次解除劳动合同,表明一年迟到五次已经达到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程度,那么出现该情形时公司可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迟到解除劳动合同是合理的。
且此劳动合同解除权是公司因员工过错而有权随时行使的权利,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且无需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二、上班迟到肯定是每个公司都禁止的行为,但不知道有多少个公司会妥善的处理该问题,将其列入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如果只是禁止,却没有列入解除条款,恐怕公司很难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违反禁止规定的后果是多种的,例如警告、处分、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所以违反禁止规定并不必然等同于解除行为。就算在解除条款内写有“其它公司难以容忍的行为”,在法律上找依据,也难以认定该行为就属于兜底条款。所以,在规章制度中列明哪些行为分析属于一般违纪、较严重违纪和严重违纪,继而规定几次一般违纪属于较严重违纪,几次较严重违纪属于严重违纪,形成梯度。当员工的违纪行为经积累从量变到质变即达到严重违纪的程度时,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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