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安排工作期间应该如何支付生活费

因用人单位原因未安排工作期间应该如何支付生活费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八条规定,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得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下岗待工人员中重新就业的,企业应停发其生活费。同时,在《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七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鉴于您的工作地点在北京,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执行。您可以与单位协商,主张该笔生活费。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最新修订:2024-02-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