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一方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条款履行,就属于违约行为。与时间一般没有关系。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主张对方履行合同,如果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可以主张违约方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