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
劳动关系的;
2、劳动者在
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3、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劳动者采取了
欺诈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
刑事责任造成
劳动合同解除的;
8、劳动者开始依法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而致使
劳动合同终止的;
9、劳动者以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被终止用工的;
10、劳动者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
协商一致,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