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签合同维权:用人单位自用工超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书面合同,劳动者可要求每月双倍工资。劳动者应留意入职时间,计算未签合同时长。
(二)因单位过错离职补偿:单位有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等过错,劳动者主动离职可获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补偿半个月工资。
(三)证据收集:劳动者需收集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方便维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