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2.实际生活中,经常有
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
人身损害事件的发生。而事情发生后,用人单位和雇佣老板往往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3.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劳动者权益,保障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劳动者应提高自身法律意识,最好与用人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有其他书面材料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存在
劳动关系。
4.同时,劳动者应掌握用人单位和老板的详细信息,并保存好
医疗费等单据,便于以后
发生纠纷向
仲裁委
申请仲裁,要求
确认劳动关系并给与工伤
赔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