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非因工死亡,遗属可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倍数算,抚恤金根据供养亲属人数和死者生前工资确定。
(二)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劳动者治疗自身疾病的医疗费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按规定报销,未参保的个人承担。
(四)具体待遇标准参照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非因工死亡待遇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