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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单位工伤工资标准

在四川哈,单位给工伤职工发的工资标准一般是按照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来给的。

要是职工因为工作遭了事故伤害,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去接受工伤医疗,那在停工留薪期这段时间里,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可不会变,都是由所在单位每个月按时支付的。

一般来说,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 12 个月。

要是伤情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了,是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但延长之后也不能超过 12 个月。

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之后,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得按照这章的相关规定去享受伤残待遇。

要是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还需要治疗,那还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

具体的工资标准得根据职工自己的工资来定,如果职工自己的工资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低 6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60%来算;要是比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高 300%,那就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00%来算。

最新修订: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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